来源: 发布日期:2008-12-09 09:56:56 阅读:6393
一、开展中医药学术交流,组织重点学术课题的探讨、讨论和科学考察学术活动,加强学科间和学术团体间的横向联系与协作。
二、向一些期刊或学报推荐优秀中医药论文。
三、开展医学继续教育,鼓励和组织会员努力学习和不断更新科学技术知识,提高会员及广大中医药科技工作者学术水平。
四、普及中医药卫生知识,提高广大群众的中医药卫生知识水平和增强自我保健意识。
五、加强同其他医学学术团体和医学科学技术工作者的联系和交往,开展国际间的中医药学术交流。
六、开展中医药科学技术决策论证,提出中医药方面的政策和工作建议,承办政府各部门委托的工作。向国家有关部门推荐、奖励中医药科技成果。接受政府和各部门委托,进行中医药科技成果的评估。
七、开发和推广中医药科学技术成果、提供技术咨询和服务,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
八、评选和奖励优秀中医药科技成果、学术论文和科学普及作品。培养、发现和推荐中医药人才,奖励优秀中医药科技人才,表彰、奖励在科技活动中取得优秀成绩的会员,以及在学会工作中做出优秀成绩的学会工作人员。
九、向党和政府反映中医药科技工作者的意见和要求,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举办为会员服务的事业和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