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管理

关于规范开展无痛人流术、无痛分娩的规定

来源: 发布日期:2014-05-07 15:33:29 阅读:1914

蒲中医发〔2014〕17号

蒲城县中医医院
关于规范开展无痛人流术、无痛分娩的规定

各相关科室:
  为了进一步规范无痛人流术、无痛分娩操作服务流程,加强我院无痛人流术、无痛分娩患者管理,保障患者安全,降低医疗风险,方便患者就诊,现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以下规定:
  1、我院所有无痛人流术、无痛分娩的开展必须统一在产房内进行,不允许任何科室或者个人在产房以外的其他地方私自开展无痛人流术。对于特殊的伴有其他合并症的患者,为保障患者安全,由麻醉师和主管医生、科室主任相互沟通、评估后,根据实际情况,必要时可以在手术室内完成。
  2、对所有进行无痛人流术、无痛分娩的患者,术前必须填写蒲城县中医医院无痛人流手术知情同意书、无痛分娩知情同意书和麻醉知情同意书,经治医生必须向患者详细说明有关无痛人流术、无痛分娩的相关问题、危险性及一些可能发生的并发症等问题,经患者签字同意后方可进行。住院患者相关知情同意书附于病历中,门诊患者相关知情同意书在产房统一保存。
  3、麻醉医师在麻醉的过程中必须规范操作,手术过程中严密观察患者病情变化,术后待患者意识完全恢复并与产房工作人员交接后方可离开。
  4、无痛人流手术较简单,需时短暂,但必须在无菌环境下进行操作,要求相关人员必须做好消毒隔离及无菌操作,加强各操作环节的管理,医院感染管理科要定期对产房进行监测,避免交叉感染的发生。产房备用术间内必须配备相应的急救、抢救药品及设施。
  5、对患者进行无痛人流术、无痛分娩前,必须对患者进行常规的检查项目,如血、尿常规,B超,心电图,凝血功能,肝功能,病毒四项等,在各项检查指标均符合要求后方可进行。如患者拒绝检查相关项目,医生告知其相关风险并需履行签字手续。
  对于以上的相关规定,各科室必须严格遵守,本着为患者负责,为医院负责的原则,保障患者安全,降低纠纷风险的发生率。对于违反以上规定的科室或个人,在严格按照我院相关规定处理的同时,取消当年评优资格,暂停其处方权或待岗。情节严重的,由医院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建议依法给予吊销执业证书等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实行。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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