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发布日期:2010-03-22 13:39:42 阅读:939
蒲中医发[2010]4号
蒲 城 县 中 医 医 院
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卫生局201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安排
各科室: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卫生局201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目标责任书,根据我院实际情况特做如下决定:
一 、严格遵守院、科两级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医务人员廉洁文明行医规定,领导要以身作则,为人师表,率先垂范,做到:
1、严禁违反规定,如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在就业,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等方面谋取不正当利益。
2、严禁违反规定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
3、严禁违反规定收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
4、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事宜或借机敛财。
5、严禁用公款或接受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邀请进行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二 、认真贯彻落实《卫生局治理商业贿赂五条规定》及我院有关制度。
1、严禁在医院建设等重点项目上徇私舞弊,更改计划,以谋私利。
2、严禁在大型医疗设备购置、新农合报销、国有资产处置上弄虚作假,收受回扣。
3、严禁药管人员违反规定采购非中标药品,非挂网招标药品。
4、凡因工作需要使用的特种药品必须履行有关审批手续。
5、严禁为药商统方,医生开单提成。
6、严禁收受回扣,索取病人钱物。
三、 严管重罚,医院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设立有奖举报制度,坚决查处违纪违法事件,发现一个查处一个,绝不手软,重大案件,及时上报。
四、 落实领导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抓好
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面完成卫生局下达的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
蒲城县中医医院
二零一零年三月十九日